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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培训资料类] 公司培训资料——二手房交易中的税务知识和避税

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-6-6 10:57 AM 解除置顶

公司培训资料——二手房交易中的税务知识和避税

免费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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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避税
. j$ @' H. J! uA、先付房款等房满5年再过户 4 |3 G5 m$ `  ^5 E3 \-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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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“私订终身”避税是指买卖双方商量好房屋价格后,房主先将房产证交付买主,买主付清绝大部分房款后,房主交钥匙让买主住进房子。双方约定,等房龄满5年再去办理过户手续,以此规避税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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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的角度看,此方法风险很大,因为房产证还是原房主的,房主就可能通过挂失来注销原房产证,办理新证后,一房两卖,或者因欠债被法院查封等,都可能造成纠纷。等到过户时,房价也会出现变化,如果涨幅较大的话,房主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,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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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合同售价往低处写 * \; `' j" ?- X7 b% o- p4 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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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“阴阳合同”避税法是指在售房合同中,买卖双方协商后将房价填低些,这样缴税的税基就小,纳税额也会减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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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交易中,使用“阴阳合同”对买房人再次交易不利。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,将面临着两个问题:一是由于买入价低,房屋出售或抵押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;二是由于买入价低,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,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。签订“阴阳合同”对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,对卖方来说存在的风险是,买方很可能以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为要挟,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,要求卖方降低房屋出售价格。对于买方来说存在风险是,如果在过户前缴纳了房款,而卖方违约不卖,却只赔付房管局签订的合同中标示的价格,买方没有充分证据,会遭受大额损失。 2 d( r6 e" r6 L/ e- d; 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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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hlhongye 于 2007-9-26 10:00 AM 发表 8 D" Q" n, y  @; {6 G/ }
你这样把别人发在论坛上的资料转发一次,是不负责任的表现,现提出严正抗议!你必须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,要向房策天下论坛学习,尊重别人的劳动!不应该剽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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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d; P; c# i9 S# ]* v9 o" Y1 m6 G" ?3 u
好的内容是用来大家分享的,联盟吧的资料是大家从网络采集的,目的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学习!!我感觉版主辛苦的采集对我们帮助很大,在此还是感谢AGENT版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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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handshak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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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行业还在不断的进步当中,别人的观点和资料可以借鉴,我们的资料也没有进行任何收费活动,完全是免费的,好东西就是和大家一起分享,希望大家能理解,不是吗?不过如果作者有异议,我们会酌情删除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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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说的对,我来协调一下。毕竟我们刚刚开始,还缺少很多热心的人。房策的帖子都有斑竹负责的,我们还有差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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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地方的规则不一样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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妹妹~这个下不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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